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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8 15:04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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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5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论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结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4年呼伦贝尔市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制定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提交领导班子审议后,报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备案,2023年印发《关于提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的通知》做到与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局机关各部门将涉及本领域的重要会议、制度、法规等文件精神纳入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形成“分题到人、事先准备,一人一讲、一讲一总结”的学习模式,紧密结合分管业务确定了“一人一组一课题一调研任务”,2024年同时聚焦司法行政系统“一提标两突破八提升”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与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专题调研等工作进行深度融合,达到了“以学促讲”“以学促研”“以学促用”三重效果。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三会一课”专题研讨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开展学习3次、研讨1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四是将贯彻主线的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治责任清单中、纳入政策制度制定审核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积极创建“司法为民·法治先锋”党建品牌。五是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中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自巡察以来,党组会议相继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等内容,并及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扩大学习对象范围,各科室负责人均列席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迅速传达落实,有效提高工作时效。六是紧盯全市行政执法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互联网+培训”模式,常态化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邀请业内知名人士进行授课,重点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实务等进行讲解,为行政执法人员“充电蓄能”,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实务技能。按照建设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工作要求,对全市139个司法所所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事务等内容进行讲解,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熟悉了解基层执法实践,掌握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自身的监督职责,尽快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党组研究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内司通〔2024〕74号)下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呼伦贝尔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自治区今年实施的“六大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及今年全市工作重点,以诚信建设工程为主线,前期广泛征求各地区、部门意见,积极与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沟通,结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及时修改我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目前已起草完成《呼伦贝尔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待收集完意见建议修改完毕后,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议后,正式印发。二是局党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关于加强普法工作与新媒体的合作,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扩大我市普法宣传影响力。三是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呼伦贝尔市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常态化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普法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四是落实本年度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报告,待12月份,与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备案市普法办,市普法办将认真整理归档。五是各旗市区积极按照《呼伦贝尔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业务再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专业人才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满洲里市司法局与泗海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举行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项目签约仪式,司法局为新聘任的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颁发了聘书,满洲里市司法局依托泗海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才与专业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的工作机制,形成长期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形成社会力量全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特色,打造口岸社区矫正名片。扎兰屯市司法局积极吸纳在校大学生形成有生力量,鼓励暑期返乡在校大学生加入到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中,请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志愿者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普法宣传讲座,并为两名有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需求的在读学生进行了辅导,鼓励青年社区矫正对象摆正心态,努力学习,积极面对生活。通过引入专业机构以及吸纳暑期返乡大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我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向专业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六是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印发相关文件,加强对各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我市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水平。针对生活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各旗市区积极与红十字会、工会等沟通联系,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难题。各旗市区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其生活有保障,矫正有希望。鄂伦春自治旗、满洲里市、扎兰屯、陈巴尔虎旗积极开展就学、就业帮扶,帮助社矫队象顺利入学,实现求学梦想。同时加强困难社矫对象帮扶,帮助办理低保、经常性跨市县审批等,有效缓解其生活压力。

(三)对法律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的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前,全市90家律师事务所已完成收费标准备案工作。二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结合诚信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演讲比赛,引导广大律师遵守执业纪律。开展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律师违法犯罪同步党纪处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专项行动,将党规党纪融入律师行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三是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市本级各执法部门公示平台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印发《关于呼伦贝尔市本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应用情况的通报》,对公示不全面、不符合要求、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公示平台信息更新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成立案卷评查专班,采取“一案一反馈、一案一点评、一案一研讨”方式,针对市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158件、行政许可案卷172件进行评查。按照“一卷一表”要求,将每个案卷存在的问题写入评查表单独反馈各部门,评查结束后印发通报,针对每个部门存在的问题详细阐述并督促整改落实,以评促“改”,增强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能责任不够全面,作风建设不扎实

(四)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

整改情况:对全局科级干部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梳理排查,将廉政档案纳入“司法行政系统机关纪律作风再提升年”个人政治档案清单中,下一步将全面审核廉政档案,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处分信息,确保廉政档案精准防控。

三、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

(五)抓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职责,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机关党委对春节前慰问、安全生产、廉政提醒及助力“十四冬”、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部署,研究了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部署了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工作,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关于用党费购买党建书籍等重点党建工作。二是已结合新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及时完善并归档新发展党员档案。机关党委对支部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梳理发展党员所需材料。

(六)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聚力开展“律师规范化管理再提升年”重点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年初,召开律师行业诚信执业推进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下发相关工作通知,督促律师行业党委针对自身党建工作不力问题进行自查。7月23日,机关党委对律师行业党委所属部分党支部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根据反馈意见结合戒毒所实际,将所属三个党支部合并为两个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于2024年1月30日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委员共5人;出所大队和一大队党支部于2024年2月22日联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出所大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委委员共5人。现戒毒所两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均已配齐,支委人数均已符合要求。三是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各支部书记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会上要求今后组织委员务必按照会议内容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七)研究人事议题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市戒毒所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将长期坚持落实末位表态规定。二是市戒毒所政治处拟定《所务会记录规定》,明确专人负责记录,规范记录内容、记录方式、记录要求等事项,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善、全面记载。三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的全面领导、推进所务会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

(八)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在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增加党内法规的学习次数,进一步深化党员对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二是机关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督促各党组织严肃换届纪律,提高换届选举工作质量。上半年,有7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工作质量。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引导各党支部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规范“三会一课”记录。7月23日,机关党委对律师行业党委所属部分党支部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70-8217500。邮政信箱:呼伦贝尔市河西政务综合楼F区310室。电子邮箱sfj82177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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