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强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人才储备,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法律援助咨询、制度宣传等活动,助推呼伦贝尔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在现有呼伦贝尔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基础上决定开展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第二批次)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资源库的建立,坚持“自愿申请、择优录用、动态管理”的原则,鼓励全市尚未纳入呼伦贝尔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律师事务所申报条件:律师事务所应成立1年以上,承办疑难重大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应成立2年以上。
2.律师申报条件:律师应执业1年以上;承办疑难重大案件的律师应执业3年以上,并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申报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并通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年度检查考核,且近3年未出现因违反律师法、国务院、省、市法律援助条例、律师职业规范等法律法规被处罚、受行业惩戒的情况。
二 、申报程序
(一)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申报,各律所推荐一名联系人(行政人员或律师),负责接收法律援助案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安排律师值班、参加咨询活动等。志愿律师向所在律师事务所申报,志愿律师事务所按上述条件定期调整所内志愿律师名单。
(二)律师事务所在申报时应详细填写 《呼伦贝尔市法律援
助律师资源库报名表》(附件1),认真勾选志愿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类型。
三、 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5日。
(二)申报表请自行下载,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lbrsfy@163.com。
(三)纸质报名表及志愿律师律师证复印件邮寄至地址:海拉尔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律援助窗口。
联系人:那英 联系电话:0470-8110422
呼伦贝尔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呼伦贝尔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第二批次)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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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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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
合 伙 口 个 人 □ |
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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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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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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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值班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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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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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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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办理的案件类型可重复选择) |
姓名 |
执业 |
擅长办理的案件类型(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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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
刑事 |
民事 |
劳动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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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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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中心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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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系人负责接收案件指派,并将案件指定给本所志愿律师承办,工作时间内应保持电话畅通;表格不够请参照以上格式自行附页;志愿律师请附上律师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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