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现就呼伦贝尔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电话变更及行政复议申请邮寄地址事宜公示如下:
1. 办公电话变更。原行政复议办公电话0470-8217522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新办公电话为0470-8777522,即日起正式启用,负责受理行政复议业务咨询、进度查询等相关事宜。
2. 邮寄地址明确。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楼呼伦贝尔市司法局F区203室,行政复议立案科收,联系电话:0470-8777522
3. 邮寄相关要求。行政复议申请来信请务必在信封显著位置标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确保申请材料快速精准流转、规范高效办理,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保持不变。
因办公电话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新办公电话咨询。
特此公示。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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