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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9号郭强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6-05-12 11:39 来源: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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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送达公告

郭强:

    申请人郭强不服被申请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2026年1月7日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1507001946050571)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已于2026年2月1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呼政复〔2026〕1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1507001946050571)。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F区205室,电话:8777963)领取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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