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周年以来,呼伦贝尔市司法局紧扣条例精神,立足本地实际,坚持党建引领、规范监管、便民利民、强基固本,全面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序推进、质效明显提升,行业公信力持续增强,为法治呼伦贝尔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建领航,夯实行业发展政治根基。始终坚持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工作贯穿行业管理全过程。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引导从业人员坚守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执业底线,自觉践行法律服务公益属性。坚持行业自查同步督查党建落实,以党建促规范、提质量,确保司法鉴定始终服务司法公正、服务群众法治需求。
从严监管,构建规范执业长效机制。围绕条例监管要求,健全全方位、全链条、常态化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自治区诚信等级评估细则,完成全市鉴定机构诚信评估全覆盖,倒逼机构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案卷质量评查,重点检查程序合规、技术规范、文书质量等环节,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
便民利民,持续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效。紧扣条例便民要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公示流程、收费、材料等信息,让群众办事透明高效。依托政务新媒体推出条例专题解读,用通俗语言普及鉴定知识、发布典型案例,提高条例知晓率和覆盖面。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困难群众费用减免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让司法鉴定更有温度、更贴民心。
强基固本,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鉴定队伍。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对条例解读、监管要求、执业规范、技术标准、文书写作等进行培训,规范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执业能力。规范机构和人员登记,强化资质审核、能力考核,从源头保证队伍专业素质,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司法鉴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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