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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1:30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文包括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政府部门网站http://sfj.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8217298)。

一、总体情况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市司法局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具体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内容,通过呼伦贝尔市司法局网站,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予以依法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司法局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与要求,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年度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确保各类政策文件只要符合公开条件,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2024年,市司法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成果显著。全年门户网站共更新并发布各类信息达269条,其中司法行政要闻有176条,及时展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动态;政务动态信息80条,全面反映了日常工作的进展情况;通知公告13条,为公众提供了重要的办事指引和消息提醒。 与此同时,“呼伦贝尔普法”微信公众号也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通过该平台,全年共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要会议活动等各类信息1554条,为广大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便捷的渠道,有效提升了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司法局继续做好本局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箱接收信件1件,已按时答复完毕。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依照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精准、无误地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尤其着力提升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质量,对于每一份公开的规范性文件,都清晰标注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等关键信息,并明确其有效性状态。同时,为方便公众获取,应提供便捷的文本下载功能,并且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文件内容的防篡改、防伪造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推行专人专号的问责机制。确保所有拟上网发布的信息,都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先审核、后发布,从源头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全方位强化对这两类平台的管理与运营工作。对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与调整,使其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使用更便捷。紧密围绕单位的各项重点工作,密切关注群众的需求和关注点,及时、准确地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信息,以及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各类信息,让群众能够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便捷、高效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加大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力度,建立常态化的政务公开内容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及时敏锐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同时,秉持开放、透明的态度,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公众投诉意见的网上接收途径,为群众提供便捷、畅通的反馈渠道,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得以充分行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及时发布各科室生定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邀请专家进行解读和案例分析,提高工作人员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认识和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呼伦贝尔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